咨询电话:18007002733[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791-88359008
售后电话:0791-88307187
市场监督:0791-88309898
传真号码:0791-88310011
咨询电话:0791-88359008
售后电话:0791-88307187
市场监督:0791-88309898
传真号码:0791-88310011
南昌市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发布者:佚名 信息来源:南昌人社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量:
每人每月585元!南昌调整三类人员养老生活
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257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洪人社发【2022】155号文,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
调整范围
1、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11号)的规定,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2、按照省轻工行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
3、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调整标准
上述未参保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调整为585元。
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来源:南昌人社)
补助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257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洪人社发【2022】155号文,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
调整范围
1、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11号)的规定,纳入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范围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2、按照省轻工行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
3、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的规定,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调整标准
上述未参保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调整为585元。
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来源:南昌人社)
相关内容:
- 2022-12-14
冬季补血养生滋补鸽子汤推荐
- 2022-12-14
儿童和青少年应如何做好奥密克戎变异株防护?
- 2022-12-13
运动健身前应该做哪些准备事项?
- 2022-12-13
儿童单纯因营养肥胖应该如何科学控制饮食加强运动?
- 2022-12-12
冬季枸杞、红枣泡水喝养生的注意事项
- 2022-12-12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12月13日起正式下线“通信行程卡”服务
- 2022-12-09
2023年节假日拼假完全攻略
- 2022-12-09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2022-12-06
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
- 2022-12-06
《广东省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发放暂行办法》明确了补助的对象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