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8007002733[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791-88359008
售后电话:0791-88307187
市场监督:0791-88309898
传真号码:0791-88310011
咨询电话:0791-88359008
售后电话:0791-88307187
市场监督:0791-88309898
传真号码:0791-88310011
5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发布者: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6-01 浏览量:
中新财经5月31电 财政部、税务总局5月31日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其中规定,1.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3.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4.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5.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来源:中国新闻网)
其中规定,1.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3.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4.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5.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来源:中国新闻网)
相关内容:
- 2022-12-14
冬季补血养生滋补鸽子汤推荐
- 2022-12-14
儿童和青少年应如何做好奥密克戎变异株防护?
- 2022-12-13
运动健身前应该做哪些准备事项?
- 2022-12-13
儿童单纯因营养肥胖应该如何科学控制饮食加强运动?
- 2022-12-12
冬季枸杞、红枣泡水喝养生的注意事项
- 2022-12-12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12月13日起正式下线“通信行程卡”服务
- 2022-12-09
2023年节假日拼假完全攻略
- 2022-12-09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2022-12-06
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
- 2022-12-06
《广东省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发放暂行办法》明确了补助的对象和标准